有特殊需要的人
他们由于身体残疾或缺乏像其他人一样从事生活活动的能力而不同于其他健康人。 残疾的类型各不相同,包括运动障碍,感觉和精神以及精神障碍。 这些残疾的原因各不相同,例如遗传状况,身体机能障碍和一般的事故; 例如交通或工作事故,先天缺陷以及一些夫妻婚姻。
有特殊需要的人的问题
社区面貌不佳
社区认为残疾人就像他因残疾而犯下了大罪; 人们不以尊重和道德义务对待他; 相反,当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他身上时,他们会感到侮辱。 特别是当他经过市场或医院等聚会时; 残疾人有非常敏感的感觉,要求周围的人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和待遇。 许多精神障碍者面临着无法被安置在适当的保健中心的问题; 在不认识父母的情况下,走向公共场所。
缺乏公共空间
盲人不能独自使用电梯,有些行动不便的人不能上楼梯或楼梯是唯一攀爬,没有上升曲线的机构或建筑物。 这使其容易受到进一步的阻碍,特别是交通事故或车辆倾覆。
缺乏康复计划
有些人认为残疾人应该坐在家里,不要实践生活形式和表现形式,而忽略了他的人格尊严,这是他与人交往,外出面对生活和获得工作的权利; 因此,民事和人道主义机构以及国家机构; 并提供合适的就业机会; 残疾人可以制造残疾人,同时确保他们有经济利益; 并提供尊重其人性的专业环境; 这要求教育人们改变他们的自卑感。(E)有特殊需要的人,并提高对残疾人能力及其生活成就的信心。
有特殊需要的人的权利
- 在医院和保健中心获得免费保健服务; 没有屈辱或屈辱。
- 自定义自己的位置,并惩罚侵犯他们的人。
- 优先进行政府部门的正式交易。
- 在特殊学校内针对残疾类型的免费教育; 一些盲人学校; 以及免费大学教育的权利。
- 娱乐权; 通过为有特殊需要的人提供娱乐活动并为他们提供便利。